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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谈2015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颁布

作者:佚名    食品安全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2108    更新时间:2015-8-10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记者徐博)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人社部相关负责人4日就此次《大典》修订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曾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餐具清洗保管员”“唱片工”“拷贝字幕员”等。二是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基金发行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三是还有一些职业为适应形势开始调整和转化,如“光盘复制工”“市话测量员”“话务员”等职业由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原因,相应调整和转化为“音像制品复制工”“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呼叫中心服务员”。

  这位负责人指出,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具有服务作用;第二,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具有基础作用;第三,在职业教育培训中具有引导作用;第四,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具有规范作用。

  从总体修订的内容情况来看,2015版《大典》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调整和补充。

  第一,对职业分类体系的修订;第二,对职业信息描述内容的修订;第三,对职业信息描述项目的调整;第四,增加绿色职业标识。

  这位负责人强调,职业分类修订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继续发挥《大典》修订平台的作用,建立职业分类动态更新机制,对《大典》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

 

 

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分类用处大

 

 

    历时5年、七易其稿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上月底颁布。新版《大典》有何变化?为何要专门修订职业分类大典?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

新增347个职业,取消894个职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餐具清洗保管员”“唱片工”“拷贝字幕员”等;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基金发行员”“期货交易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还有一些职业为适应形势开始调整和转化,如“光盘复制工”相应调整和转化为“音像制品复制工”等。

人社部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维持8个大类不变,增加9个中类、21个小类,新增快递员等347个职业,取消894个职业。

职业分类可服务统计、就业与创业等

职业分类有什么用处?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说来,职业分类首先在国民经济信息统计中具有服务作用。新版《大典》为开展国民经济信息统计和人口普查、进行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了解行业或部门经济现状的全貌等提供主要依据。

其次,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具有基础作用。以职业分类为基础,开展就业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研究分析,是制定人力资源市场政策的重要基础。

第三,在职业教育培训中具有引导作用。

    第四,在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中具有规范作用。职业分类可以统一规划、有效规范职业资格的设置,有利于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的建立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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